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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歲之幼女遭到其母之同居人性侵害時,是以「其母知悉時」為起算時間點嗎?
使用到一天病床、氧氣和救護車而已,竟然要扣十天的錢,合理嗎?
勞工於試用期間,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,雇主終止勞動契約,有解......
 
 
 
 
說真話太傷人!男撇外遇竟稱對方「長得不怎麼樣」
社會中心/桃園報導

一名從事建築工的男子,日前到女同事的家中作客飲酒,不料女同事的丈夫懷疑對他與妻子有染,當場抓姦,並對男子提告妨害家庭。男子竟稱「她比我大,長得又不怎麼樣,我才看不上她」,女同事聽了直呼對方「說話太傷人」,也氣得向男子提告妨害名譽。檢方認定罪證不足,2項指控皆不起訴處分。

該名在桃園縣從事建築工人的38歲江姓男子,他與已婚的陳姓女子是同事關係,去年7月陳女到江男的家中作客,席間喝了些酒而感到有些醉,陳女便留宿在江男家中。當時因為天熱,江男脫到只剩內褲睡覺,凌晨1時左右,陳女的丈夫衝到江男家中抓姦,陳女當時睡在臥室但衣著整齊,江男則只剩內褲在客廳睡覺,現在並未找到衛生紙和保險套等相關證物。

陳女丈夫見狀,隨即指責江男勾引其妻,不料江男竟回稱「你老婆比我大8歲,長得又不怎麼樣,不會化妝也沒女人味,我根本就看不上眼。」但陳女丈夫不信,堅持對江男提告妨害家庭;陳女也認為江男的話太傷人,也怒告對方妨害名譽。

檢方審理之後,認為當時2人並未同房,且陳女衣著完整,現場也無保險套和衛生紙等證物,證據不足,妨害家庭不起訴;當時江男在現場為證明清白,說出對於陳女的觀感,主要是解釋2人並未偷情,屬於主觀的感受,加上也不是在公開場合,因此也不構成妨害名譽。

2013年4月9日 NOW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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