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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歲之幼女遭到其母之同居人性侵害時,是以「其母知悉時」為起算時間點嗎?
使用到一天病床、氧氣和救護車而已,竟然要扣十天的錢,合理嗎?
勞工於試用期間,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,雇主終止勞動契約,有解......
 
 
 
 
醫師娘抓姦在床 通姦告不成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

高市公立醫院李姓醫生帶小三護士回家「炒飯」,不料回娘家的李妻半夜提早回來,發現老公和其他女人全裸在房內,當場人贓俱獲,通知警方抓姦,兩人被依妨害家庭罪嫌送辦,高雄地檢署將李起訴,但認為小三不知道李已婚而處分不起訴。

據了解,去年11月24日凌晨,20多歲的李姓醫生將小三帶回高雄市榮總路住處「辦事」,被李叫回去娘家住2、3天的李妻突然提早回來,發現門口鞋子被人刻意掩蓋,懷疑內情不單純,乃通報警方前來開門蒐證,發現其夫和護士全裸在房內,當場人贓俱獲,兩人被依通姦罪嫌移送雄檢偵辦。

檢方指出,李應訊坦承犯行,並有警方蒐證光碟和翻拍照片,但審酌其涉案情節輕微,聲請法院簡易處刑。不過,李幫小三說情,指她不知道他已婚,家裡也沒有放置結婚和夫妻的照片。

小三則堅決否認涉案,並說,去年7、8月間,兩人在醫院認識後,不知道李已婚,到他住家時,也看不出來有女人居住。

承辦檢察官調查,據李妻指稱,其夫去年畢業到醫院工作後,反對她到醫院找他,指若要見面,須約在同事看不到的地方,並因其夫不願公開婚姻時起爭執。

又查,李妻鞋子原本放在家門口,案發當天卻發現被其夫刻意蓋住,原先掛在房門上的衣服也被收起來,放在平日未使用的房間衣櫃內,加上李妻也說屋內並無兩人合照的照片,小三辯稱被蒙蔽應可採信,認定罪證不足。

自由時報 2013-4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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