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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人劉天健被控通姦 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知名音樂製作人劉天健,去年遭踢爆疑似傳出外遇,他被指控和一名已婚的翁性澳洲華僑的美女設計師王姓妻子通姦。台北地檢署審理後調查,劉天健雖然常深夜出入王女住處,翁男也提高劉天健和王女親吻的親暱照,卻無姦淫證據,但仍無法證明2人有妨害家庭的犯行,7日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
這起疑似知名音樂製作人介入他人婚姻的案件,知名音樂人劉天健現育有2子,在國內與不少音樂人有合作關係。但在去年10月底,劉天健遭到一名翁姓男子提告,已婚的劉天健與他的妻子王姓女子(34歲)通姦。王女是一名設計公司的負責人,丈夫翁男則是國際知名賽門鐵克(Symantec)旗下VeriSign公司的亞洲區高階主管。

2004年王女和翁男結婚,隔年並在澳洲生下女。但兩人婚後感情不睦,王女稱常遭翁男家暴,甚至還出言辱罵她是「婊子」,她一氣之下於2007年2月帶女兒回台,當時兩人協議女兒由王女照顧。但在去年11月16日晚上,女兒的家教老師聯絡王女,表示女童已被父親和姑姑帶走,王女趕緊連翁男,翁男聲稱帶女兒出去完後就關機,王女擔心有問題立即報案,檢察官雖限制翁男出境仍晚一步,翁男隔天就將女兒帶至澳洲。

事後因此王女和劉天健通姦,他聲稱握有劉天健和王女的親密照,並且還有劉天健在女兒聯絡簿上家長欄簽名的證據。劉天健在日前開庭時喊冤,表示自己「絕無通姦,自己遭到王女和翁男設計了」他還向檢方表示,他是音樂工作者,把樂器放在王女家中,2人從未發生過踰矩行為,也未曾在王女家中過夜。檢方調查因查無2人有姦淫行為,因此處以不起訴處分。

NOWnews 2012年2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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