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法院有一樁婚姻官司的告訴人因為長期被老公冷落,她因此懷疑丈夫外遇出軌,於是在屋內安裝針孔攝影機。
不料卻意外拍到丈夫外遇的對象是一名男子。
婦人一氣之下告上法院,法官認為這名先生由於有外遇,對象又是男性,必須賠償 100 萬 元作為 太太的精神補償。
結婚兩年多的蕭姓女子在生下一個孩子後即受丈夫的百般冷落。
察覺有異的她便在房間裝設針孔監看丈夫的舉動。
沒想到一看之下才發現原來老公是個同志,還在兩人的臥房與另一名男子上演春宮秀。
蕭姓女子認為丈夫隱瞞同性戀與她結婚,於是一狀告上法院,不料法官不認為同性戀娶異性侵犯另一半的權益,反而認為搞外遇,外遇對象又是男性,讓太太難堪,所以以判決 100 萬元的精神賠償。
律師對同性戀娶異性到底有無侵權有不同看法。
看來同性戀娶異性配偶之前還是得誠實告知對方,否則一旦對方知道,還是有可能因為侵害對方的權利吃上官司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