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姓婦人懷疑丈夫有婚外情,跟蹤丈夫到女同事住處報警捉姦,取走床單、衛生紙作為通姦證據;檢察官送驗發現床單竟然混有多名男子精液反應,但無法比對確認是誰的,因而將全案不起訴。
住在台北市仁愛路的林姓婦人,去年底發現丈夫陳姓男子(五十四歲)經常和女同事曾姓女子(五十三歲)低聲交談通電話,懷疑兩人有曖昧關係,便暗中注意蒐證。
今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四時,陳姓男子接到一通神秘電話後,說臨時要出門,林婦起疑,一路跟蹤丈夫;四十分鐘後,發現丈夫到曾女位在台北縣汐止市原興路的住處。
林婦認為逮到捉姦的機會,當天下午五時許,報警會同員警持攝影機到曾女住處蒐證,發現兩人共處一室,丈夫衣衫不整,而且出門穿的長褲變成換穿短褲。
林婦氣急敗壞進入曾女房間察看,發現床單濕濕的,認定是沾有丈夫的精液,便將床單和垃圾桶內用過的衛生紙取走,怒控兩人通姦,警方將全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。
庭訊時,陳姓男子承認當天接到曾女的電話就出門,他是去幫她修紗門;他怕弄髒長褲,才換上短褲,兩人沒有發生性行為。曾女也辯稱,林婦取走的床單是乾淨的,根本沒有濕濕的。
檢察官將曾女房間內的床單和用過的衛生紙,交給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分子生物實驗室化驗,衛生紙未檢驗出有女性及男性的染色體反應,但床單卻驗出多名男子精液反應;不過,因這些不同男子的DNA混雜在一起,無法確認是否有陳姓男子的精液。
雖然林婦又提示相關的通聯紀錄,指丈夫和曾女通話頻繁,顯有不可告人之事;但檢察官認為,這僅能認定兩人交情匪淺,並無直接證據證明兩人有通姦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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