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姓台商包二奶,黃姓妻子偕子女赴大陸抓姦,逮著老公與二奶裸睡,雙方互毆鬧進福州市公安局。
黃女回台告老公通姦,檢察官破天荒傳訊大陸公安,奈何公安不甩台灣檢察官傳票,黃女抓姦不成,反被老公告傷害罪。桃園縣孫姓台商是某知名食品公司派駐大陸高階主管,與黃女原本恩愛、育有兩子女,不料長期大陸經商感情生變。
黃女查知丈夫情變起因包二奶,決定帶著兩名就讀國小子女,逕赴福建省福州市孫某住處抓姦。
抓姦過程慘烈,孫某指控黃女當時還教唆兒子拿菜刀砍他,混亂中被兒子刺傷左手虎口。雙方因激烈拉扯互毆,驚動社區保安人員通報公安趕至現場,兩夫妻也鬧進福州市公安局五鳳派出所、互控傷害,黃女並指控丈夫通姦包二奶,由處理的公安谷曉紅製作筆錄。
黃女返台後向桃園地檢署控告孫某通姦、傷害、恐嚇等罪,孫某也反控黃女強制、傷害等罪。
由於案發地點在大陸福州市,檢方開庭偵查時雙方各說各話,都提及全案福州公安有備案,黃女舉證公安谷曉紅趕至現場處理,了解案發經過。
檢察官為釐清真相,破天荒簽發傳票,透過海基會送達福州市公安局五鳳派出所,傳訊大陸公安谷曉紅到庭作證。
無奈大陸公安根本不甩台灣檢察官開出的傳票,拒傳不到庭。檢方退而求其次,數度透過海基會函請福建省福州市台灣事務辦公室,請其協助調取福州市公安局五鳳派出所當天所作筆錄及相關證物,結果公安局同樣理都不理。
檢察官只得將兩夫妻送請調查局測謊,不料關鍵問題黃女有說謊反應、孫某則通過測謊。檢察官於是依傷害罪起訴黃女、孫某不起訴處分。 |